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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每個人的職涯中都會被交辦一些不合理的事,有可能要你照顧老闆的狗,或是要你洗十台車,有時候,這些機會反而可能成為生涯中的大跳板。
老闆要我照顧他的狗,看起來在勞基法上屬於有違法的事項,但我卻有不同的想法,因為這讓我想起了以前客戶的故事。
最近勞動法令的爭議事項不斷,很多人群起去抗議,我尊重他們的訴求,但實話來講,我每天仍會接到不少的詢問,因為勞動條件其實並沒有真正的實質改善,我常說搞定資方才有辦法照顧勞方,如果我們被勞基法框架住,說真的,真正受害的將會是我們自己,今天的這篇文章就是以我客戶初入職場為主題,與各位分享。
案件內容:
客戶初入社會的時候是擔任行政助理的角色,行政助理,其實說穿了就是要彈性的處理各種交辦的事項。很多人認為這只是打雜的角色,但她並沒有這麼想,反而她會使用她的所學以及公司合理的資源來處理眼前的工作狀況,有一天她接到了一個新的任務,那就是要幫社長洗車,她想也沒想,但到了停車場她被嚇到了,因為眼前有十台車等著她來洗,她當下其實是一種被濫用且不受尊重的感覺。
她跟我說那時候她真的很想一走了之,但後來想了一下,要走也要把事情做完再走,於是二話不說脫了套裝及高根鞋,就開始洗了起來,花了將近五個小時把車洗完。正在她休息的時候,公司的特助走了過來要牽車,看著她氣喘吁吁的坐在旁邊,一問才發現是公司的傳達出了狀況,社長的意思是:請洗車的公司來公司牽車,並請她代為聯絡。
故事到這裡,大家覺得她會有什麼結果呢?社長看到也覺得很有意思,於是請她吃飯,並問她為什麼不即時反應?為什麼要自己一個人洗,她的理由如下:
一、與其質疑,不如做了以後再回饋意見
的確一開始她很驚訝,但她的哲學就是「做了再說」,因為這只是洗車,又不是殺人放火,她想著公司要她這麼做一定有公司的考量,與其事前質疑及抱怨,不如全力執行後,帶著工作成果再跟上面建議及討論,做了再說的態度,讓我在往後執行案件的時候,都可以取得客戶的信任,因為我都是做了給建議,然後才討論收費的問題。
二、反正也沒有一次洗過那麼多車,也是種學習
我們常會卡在身份認知的問題上,總覺得這不是我應該做的,我比較傳統,所以我的認知就是客戶付錢給我們,要的就是我們能解決他們的問題,工作上也是,每一次的任務都是一個挑戰及機會,做了不成功,至少也可以學到經驗,另一個重點就是「不挑工作」,你每完成一項工作你的經驗值就會增加,這種無形的累積下來,總有一天,你想不被看見都很難。
可以賺錢又可以學習,這何樂而不為呢?
三、一走了之是一種不負責的行為,要也要做完再離開
她的確想走,但重點是,要走也要把工作做好做完才離開。
就像我之前說的,你的能力愈好,你就是「有選擇」,而老闆就會「沒選擇」,因此負氣離去其實只是把自身的機會給斷了而已,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,而且是你心生怨念的離去,這不但會影響往後的職涯,更會讓你的發展受限,因為你總是覺得別人要占你的便宜,所以要走可以,但一定要把事情做一個完美的結束,這種離開才是一種成熟且負責的行為。
四、我可以一次洗十台車,別的助理可以嗎?
最後就是客戶告訴社長的,我可以一次洗10台車,別的助理可以嗎?社長最後是哈哈大笑,客戶後來在原公司做到社長的秘書,然後自行出來創業,社長也給了她很大的資源及支援,社長今年已經82歲了,客戶仍然每個月會去探望社長,並幫社長洗車,我想這份情誼一定會繼續的下去吧。
結語:
每一個人的職涯都是自己要負責,切莫把自身的不順利怪罪在環境、政府的身上,不論你做什麼樣的工作,你都可以把工作發展到一個極致,而在這個過程中,你無形的成長將會是你最大的優勢。寫到這,我想網友應該可以思考一下,這是一個機會?還是一個屎缺?與各位分享。